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永盛鑫汽车厢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0年3月2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永盛鑫汽车厢体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屹丰大道61号; 建设内容:年产1000台配电箱壳体。 环保审批情况:2019年1月,委托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扬州永盛鑫汽车厢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7日取得了扬州永盛鑫汽车厢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仪环审[2019]23号。 投资情况: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6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涉及的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动: 与环评对照,(1)本项目增加3台行车;( 2)依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现 依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现 依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现依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现有1台电动推拉蓬即能满足生产需求,故减少了环评中核定的2台电动推拉蓬以上设备调整不会导致项目产能的重大变动,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的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19 年11 月19 日~20 日、2019 年11 月26 日~27 日,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扬州永盛鑫汽车厢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2019 年12 月30 日~31 日委托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管网改造后的废水进行检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总; 联系电话:13905278050; 信箱:435645968@qq.com。
附件下载:永盛鑫验收报告-废水、废气、噪声--开会后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