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宝应县安宜镇工业集中区苏中北路58号; 建设内容: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 环保审批情况:2019年12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7日取得了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扬环审批[2020]01-1号。 投资情况:35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83%。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涉及的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不含喷漆工艺)。 二、项目变更情况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动: 与环评对照,(1)环评中切割工序无组织排放,变更为通过风机接入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一并处理;(2)打磨机增加2台;(3)危废库由3间调整为2间,面积由48+12+48m2调整为48+48m2。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的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20年7月26~28日、8月8~9日,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扬州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金属工艺品、30万平方米玻璃工艺品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95743001; 邮箱:wanghaiyun@orientopmetal.com 华瑞金属--废水废气噪声--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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