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真州镇清浦家苑安置房一期项目)位于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石碑路北侧、浦东路西侧。根据《土地利用现状》(GB/T21010-2017),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农村庄台,后该地块规划建设为居住用地,权利人为仪征市真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5117m2,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本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前述要求下,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受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树林、祠堂、公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纤维厂(用于仓储,不生产)、欣欣建筑公司办公区、奥龙湾生活广场临时停车场,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存在3个企业,3个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且现场快筛无异常,调查地块没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综上所知,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用于居住用地(R)的开发。
公示稿-青浦家苑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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