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项目(一期)”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屠宰及冷链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迁建; (4)建设地点:仪征市马集镇八里工业集中区(马集镇岔镇村); (5)行业类别:C1351 牲畜屠宰 (6)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7)占地面积:新增用地33333平方米; (8)职工人数:本次迁建项目劳动定员42人; (9)工作制度:年工作360d,实行单班制,每天工作12h,年工作4320h;其余车间(静养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均为年工作360d,24小时运行,年工作时间为8640h。 (10)建设进度:工程施工期约为12个月,预计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底建成。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与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干湿分离+微滤+隔油+调节+水解+A2/O+沉淀+除磷+消毒”工艺,废水处理达到实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列入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实康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长江。 废气:静养区、屠宰车间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洗涤塔(TA001)处理,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洗涤塔(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绿化和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采用选择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底座,设置隔声房,周边门窗为隔声门窗,换气窗口为消声百叶窗,风机选用静音风机,车辆通道选择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车辆运输尽量选择白天运输,并且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建筑隔声,风管设减振接头,联合厂房隔声,电麻技术,设置送宰通道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油脂、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屠宰废料厂内冷藏后交由扬州市隆盛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便外送给扬州苏合相咏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合作的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堆肥还田,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因此,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国全 联系人电话:139-5273-6486 联系地址:仪征市马集镇岔镇村华北组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电话:189-9400-3058 邮箱:1731896911@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生活广场办公楼B座15层 九、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询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 2022-4-2
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项目(一期)2022.4.2.pdf
仪征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项目(一期)--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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