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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更新时间:2022/6/8  阅读次数:3539    

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

2)建设单位: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168

5)行业类别: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69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6)投资总额: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7)占地面积:94588.44平方米;

8)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300人;

9)工作制度:年生产312天,实行单班制,每班8.5小时,年运行时数约2652h

10)建设进度:工程施工期约为6个月,预计20229月开工建设,20232月建成投产。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高邮珠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十里尖河。

废气:生产车间一下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抛丸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抛丸房侧吸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漆房侧吸风收集后经“干式漆雾处理+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3排气筒(15m)排放,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DA003排气筒(15m)直排;危废库废气采用全室通风换气方式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DA008排气筒(15m)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排放。

生产车间二下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4排气筒(15m)排放;抛丸、打磨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抛丸房、打磨房侧吸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5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漆房侧吸风收集后经“干式漆雾处理+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6排气筒(15m)排放,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DA006排气筒(15m)直排;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排放。

生产车间三、四热定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7排气筒(15m)排放。

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9排气筒(15m)排放。

噪声:噪声源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合理规划平面布置,考虑建筑隔声效果车间、厂房的顶部和四周墙面上装饰吸声材料等措施;管理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经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根华

联系人电话:138-5255-2009

联系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168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电话:189-9400-3058

邮箱:1731896911@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生活广场办公楼B15

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询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2022-6-8

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公众意见表.docx

扬州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功能膜涂布设备制造全文公示稿(二次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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